客戶至上不意味著客戶永遠是對的

客戶至上不意味著客戶永遠是對的

昨天在看資料時看到以服務體驗跟服務態度聞名於世界的日本,因為一些服務業人員在服務顧客過程中,因被要求「客戶至上」,甚至被灌輸「客戶永遠是對的」這樣的觀念。而造成許多服務業一線員工,在面對客戶辱罵、騷擾等超過工作職責應該承擔的責任時,仍默默接受。

2018 年大阪 551 蓬萊肉包一位員工,因為被顧客惡意詛咒和侮辱,最終選擇自殺。(來源)

回想起剛出社會時,公司的老闆給了我一個很重要的觀念,他說:「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,但客戶不見得總是對的。」

曾有一次公司與客戶之間發生了糾紛,起因是我們的系統確實出了一些狀況,修復的時間確實較久,這部份是我們在服務上應該負擔的責任,這部份本就責無旁貸。

但在與客戶洽談過程,對方的窗口跟主管們不斷的用各種言語羞辱我們同事。其中許多用詞都涉及了人身攻擊以及人格否定。剛開始他的直屬主管本著客戶服務客戶的想法,希望這位同事看開一點。但客戶的行為不但沒收斂,反而變本加厲,罵了一個人還不夠,非得把每個人都罵過一輪。

我們意識到他們的態度並不是為了解決問題,而是試圖將自己公司的其他問題轉嫁到我們身上,並用在道理與合約上站不住腳的甲方姿態,要我們全盤接收。

那一次,老闆處理的態度是:「產品出事,服務不滿意,我們可以檢討,合約上註記的東西如果有無法交付,我們也可以協議賠償。但羞辱員工,欺負員工這種事不能被接受。就算我們在商務上達成和解,針對羞辱員工這件事我們都要跟對方對簿公堂。」

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,即便在客戶至上的商業世界裡,還是有老闆願意把員工的尊嚴放在生意前面

我出社會後,合作過許多主管與老闆。確實有很多人會把客戶是上帝、客戶是神、客戶永遠是對的掛在嘴邊,有些主管跟老闆甚至在碰到客戶的不合理或過激的要求時,會希望員工忍忍,甚至逼員工去跟客戶道歉。

他可能不知道,客戶把員工的祖宗十八代都罵了一輪,
他可能不知道,客戶不是要處理問題,他只是在宣洩情緒,
他可能不知道,客戶連他的外型都攻擊,連他身體的缺陷都拿來作文章。

更悲慘的是,有些老闆知道客戶說了些什麼,他卻還是要求員工吞下去

這其實是一種有毒的思維,當賺錢凌駕於所有事情,甚至在人性、自尊、基本的道德良知之上,人在這樣的環境中其實一文不值。

這讓人不禁想到《讓子彈飛》影片中張麻子回應師爺的片段。

你是想站著,還是想賺錢?

張麻子說:「我是想站著,還把錢掙了。」

師爺回答他:「辦不到。」張麻子拿了告訴他:「我全都要。」


這不是你的錯

在台灣,許多職場工作者會很擔心把他跟客戶互動的狀況如實的告知主管。因為他擔心這似乎意味著「我沒搞定客戶」、「客戶對我的表現不滿意」、「我的工作能力可能有問題」。

我曾碰過許多個案,他們在客戶端承受了巨大的壓力,甚至一些不公平的甲乙方因權勢不對等的欺壓。但他們回到公司仍要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,深怕被主管知道自己跟客戶的關係並不好,進而影響到主管對自己的評價

他們有這樣的擔憂並不奇怪,因為許多主管的都以自己的經驗與態度做標準。他們會認為自己之前都搞得定,碰到各種奧客也都能自己調整心態,所以自然而然的會這樣去要求部屬們。

「這不是你的錯。」

這是每次碰到這類個案時我會告訴他們「這不是你的錯。」。因為我們其實很難左右一個人的情緒反應,甚至無法決定我們在工作中會碰到什麼樣的客戶。

我甚至也會跟主管說「這不是你的錯。」。因為過去你在遭遇這些困難時,你的主管並沒有介入協助。讓你一個人獨立完成,你雖然撐過去了,但你可能也建立了「這很正常」的心態,無法更好的去同理你的部屬們。

當員工遭遇到不合理的狀況時,鼓勵他們說出來,並讓他們知道「這不是你的錯。」

老闆與主管的支持,對員工是最大的倚仗。

賦予員工拒絕的權限

就我過去服務客戶的經驗中,大概只有極少數人是屬於那種毫不客氣,一點都不知道如何尊重人的類型,若以比例來說,應該小於 1%。而這類人其實很容易分辨,因為他們的行為很明顯地與其他人不同。

最簡單的處理方式,其實是不做這單生意或把錢退還給對方,但這樣的決策權限公司卻很少授予一線的服務人員

所以一線服務人員只能在他能決定的範圍內回應,因為他們無法承擔失去一個客戶的代價,也不清楚公司對他這個行為會是支持還是責備

如果我們能將拒絕客戶的權限授予員工,讓他們在遭遇到極端的客戶案例時,優先保護自己

把拒絕客戶的權限留給員工,並告訴他:「這不是你的錯,我們會支持你。」

嫌貨才是買貨人?其實只是買錯了產品

有個商業世界長久以來的觀念:「嫌貨才是買貨人。」

這句話是為了告訴我們,一個挑剔、給建議、批評的客人,很可能才是真正有需求的客戶

還記得在 8 年前,公司針對某個很特殊的客戶案例做過討論。這個客戶經常使用我們的平台上課,但他每上完一堂課都會打電話給客服,或抱怨或回饋他的建議。他上了上百堂,也回饋了上百次,而且很多都是重複在提出,並希望我們盡快改進。

而我們之所以不改,並不是因為建議不好,而是他提出的建議太特殊,幾乎只有他自己會需要,並不是我們主要客群的核心需求。剛開始我們總覺得客戶回饋是我們進步的動力,所以每次都還是很用心地聆聽他的需求,並討論他所提出的建議。

但因為這個單一客戶,我們每個禮拜總得花上不少時間服務跟討論他的需求。

後來在一個會議上,我問:「我們能不能全額退錢給他?」

當時我們也針對這問題做了一些討論,現場也有人提到嫌貨才是買貨人這個概念,也有人說汲取客戶回饋才能改進產品的概念。

但我說:「如果他一開始就買錯了呢?他對學英文有需求,但其實他的需求並不是我們能滿足的。那我們要不要跟對方溝通,請他去買真正適合他的產品呢?」

最後我們決定全額退費給這個客戶,但感謝他當初選擇我們,也感謝他一直以來給我們的回饋與建議。

讓買錯產品的客人好好離開,大家都可以少受折磨。

原本只是因為看到一個網路新聞有感而發,但想想還是覺得這件事很重要,值得寫下來跟大家分享。

建立更好的職場與生活環境,從你我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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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讀麥肯錫的《注意力方程式》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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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人悖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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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 vibe coding 已成必然,軟體開發會有什麼變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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